相关阅读推荐
协会动态 | |
通知公告 | |
环保120 |
|
供方名录 | 企业动态 |
产品展示 | 知名品牌 | |
产品分类 | 交易中心 |
|
需方名录 | 采购询价 |
环保工程 | 招标采购 | |
应用典范 | 需方咨询 |
|
专业机构 | 专家智库 |
新品聚焦 | 技术前沿 | |
电子样本 | 资料下载 |
|
政策法规 |
行业资讯 | |
展会会议 |
|
环保监测 |
网上统计 | |
数据分析 |
关于印发《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(2023-2025年)》的通知
环固体〔2023〕23号 |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(局)、发展改革委,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、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:
现将《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(2023-2025年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生态环境部
发展改革委
2023年5月8日
(此件社会公开)
抄送:北京、辽宁、江苏、湖北、广东、四川、陕西省(市)人民政府,沈阳、南京、武汉、广州、成都、西安市人民政府,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、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、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。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5月8日印发